1、疫情期间企业取得防控临时性的政府补贴并处理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科目)

  2、企业期末结转利润时:

  借:营业外收入(或其他收益科目)

    贷:本年利润

  疫情期间企业取得并处理政府的临时性补贴时,可以通过“递延收益”科目及“营业外收入”等科目处理。其中“递延收益”科目用于核算企业确认的应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营业外收入”科目用于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项目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盘盈利得、捐赠利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