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发证机关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由该机构统一印制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者合格证书,随后再由各省(市、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进行发放,该证书在全国范围都是有效的。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一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分别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命制试卷,考生需要根据相关的要求选择其中的一个进行作答。考试采用电子化考试方式,应试人员作答试题需要通过计算机操作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