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过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缺少应具有的合理的谨慎。评价注册会计师的过失,以其他合格注册会计师在相同条件下可做到的谨慎为标准,当过失给他人造成损害时,注册会计师应承担过失责任。注册会计师过失在准则和法律的要求中可分为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
普通过失也称为“一般过失”,一般是指没有保持职业上应有的合理谨慎,没有完全遵循专业准则的要求,例如,未按特定审计项目取得必要和充分的审计证据就出具审计报告的情况,可视为一般过失;重大过失是指连起码的谨慎都不保持,根本没有遵循专业准则或没有按专业准则的基本要求执行审计,例如,财务报表中存在重大错报事项,注册会计师运用标准审计程序通常应予发现,但因工作疏忽而未能将重大错报事项查出来,就可能在法律诉讼中被解释为重大过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