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控制措施包括:

  1、风险回避。风险回避是投资主体有意识地放弃风险行为,完全避免特定的损失风险。

  2、损失控制。损失控制不是放弃风险,而是制定计划和采取措施降低损失的可能性或是减少实际损失。

  3、风险转移。风险转移是指通过契约让渡人的风险转移给受让人承担的行为。通过风险转移过程,有时可大大降低经济主体的风险程度。风险转移的主要形式是合同和保险。

  4、风险保留。风险保留即风险承担,也就是说如果损失发生,经济主体将以当时可利用的任何资金进行支付。风险保留包括无计划自留、有计划自我保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