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初级和中级考试两个科目的总分是140分,每个科目的合格分数为84分,并且要求两科的成绩都考到84分及84分以上,才视为合格。高级考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个别地区有省合格线,具体以所在省份规定为准。
初级、中级经济师考试均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高级经济师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一个科目,均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十个专业可选择。
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初级和中级考试两个科目的总分是140分,每个科目的合格分数为84分,并且要求两科的成绩都考到84分及84分以上,才视为合格。高级考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个别地区有省合格线,具体以所在省份规定为准。
初级、中级经济师考试均设《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两个科目,高级经济师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一个科目,均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十个专业可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