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个税中工资总额包括工资薪金所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在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中,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工资、薪金总额是企业按规定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总和,其中不包括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