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师考试一年一次,经济师考试分为初级经济师考试、中级经济师考试和高级经济师考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初级、中级经济师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高级经济师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初级、中级经济师考试科目为《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高级经济师考试科目为《高级经济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