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诉风险的产生原因包括:
1、银行违规经营、管理松弛,部分人员法律意识淡薄,造成丧失诉讼时效等情况;信贷档案管理不完善,当发生纠纷时因举证不能导致败诉。
2、银行内部法律工作不受重视,银行普遍缺乏专职法律人员,内部法律工作缺乏组织保障。
3、银行对内部人员的监控不力,用人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督,不能及时处理问题。
4、诉前论证不够、法律知识不足,未经认真的诉前论证,在诉讼对象、诉讼标的或者诉讼策略上存在问题。
5、立法存在缺陷。
败诉风险是指银行因业务操作不当或诉讼不当导致银行在主诉案件中的主要诉讼请求没有获得法院支持,或者在被诉案件中被法院判定承担对外支付款项或赔偿法律责任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