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信息披露是指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使所有投资者平等地获得相同的信息。早在2000年8月,证监会就针对选择性披露采取了公平披露规则,旨在建立完整、公平的新型信息披露机制,实现市场机会平等,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我国新颁布的《公司法》和《证券法》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股权分置改革后新形势下上市公司监管的需要,证监会制定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首次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引入了公平披露原则。

  当前,我国证券市场普遍存在诚信理念缺失的现象,发行人和分析师的公平信息披露意识不强,选择性信息披露的隐秘性使得我国中小企业市场的违法违规行为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