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企业在当期购进商品、有形资产或无形资产时产生的税费为进项税,在入账时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部分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进行抵扣,包括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