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行为的特征包括:服务性;从属法律性;裁量性;单方性;强制性。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管理的过程中,依法行使其行政管理职权,而对外部作出的具有法律效果的行为,例如行政许可行为、行政处罚行为等。

  根据行政机关的不同,行政行为可以分为中央政府行政行为和地方政府行政行为;根据性质的不同,行政行为可以分为一般行政行为和特别行政行为。行政行为作为行政机关依据行政权力所作出的行为,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如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从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如罚款、罚款并责令停产停业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