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拿证后是永久有效的。高级经济师采用考评结合的形式,考生需要先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通过成绩合格证明在5年内有效,考生需要在此时间内申请评审,评审通过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
高级经济师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考试,高级经济师只设《高级经济实务》一门考试科目,题型为主观题,分别按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命制试卷。
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并通过评审者,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