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不是中级职称。高级经济师是副高级职称。
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经济师、经济师、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副高级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科目、统一大纲。考生需要在考试中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才能获得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副高级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正高级一般采取评审方式。因此考生在考试合格后还需要通过评审,方可获得高级经济师职称(副高级)。
经济专业人员各级别职称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