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购协议方式具有以下特点:

  1、资金收益与流动性融为一体,其加强投资者的兴趣。投资者可完全根据本人的资金安排,与借款者签订“隔日”或者“连续合同”的回购协议,在保证资金可随时收回移作他用的前提下,增加资金的收益。

  2、增强长期债券的变现性,避免证券持有者因出售长期资产以变现而可能带来的损失。

  3、具有较强的安全性。回购协议一般期限较短,并且又有100%的债券作抵押,因此投资者可以根据资金市场行情变化,及时抽回资金,避免长期投资带来的风险。

  4、较长期的回购协议可以用来套利。例如银行以较低的利率用回购协议的方式取得资金,再以较高利率贷出,可以获得利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