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的免试条件如下:

  1、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申请免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相关人员可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报地方考办审核;

  2、按照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协议范围内的人员,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规定,可直接向财政部考办提交资料,并提出豁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