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的工资支出,也是需要按照“职工”对待:

  1、计提:

  借:管理费用/制造费用/在建工程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2、实际支付: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等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如代扣代缴有)

  《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解释,准则所称的职工,是指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含全职、兼职和临时职工,也包括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但由企业正式任命的人员。

  因此,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与全职职工发生的费用是相同的会计处理,即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