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可以登记固定资产相关的明细账,但不能从事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等明细账的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七条,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明细账,也称明细分类账,是按明细分类账户开设的、用来分类登记某类经济业务详细情况、提供明细核算资料的账簿。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统称分类账,是按照账户对经济业务进行分类核算和监督的账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