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则是中国历代政府征收田赋按田地类别、等级而定的赋率,是赋役制度名。科与课通,课即赋税之意。清制,凡田地征收赋税,均依田地质量而立有科则,即纳赋之等级规则,亦即分等第纳赋。其等第之划分,按土地之优薄,分为上、中、下三则,各则内还可以划分等级。各则应纳之赋额有差,各地不一,均载于编征册内。
田赋是中国旧时历代政府对拥有土地的人所课征的土地税。中国田赋起源于夏、商、周之“贡、助、彻”三法,而战国时代鲁国的“初税亩”(公元前594年)和秦简公“初租禾”的实行(公元前408年)奠定了封建社会的田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