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职业税指澳门地区针对当地人员所有固定、偶然、定期或额外的报酬,且不论其属于日薪、薪俸、工资、酬劳费、或服务费、聘请金、出席费、酬劳、赏金、佣金、津贴、奖金或其他报酬等来自受雇或自雇的工作收益所计征的一项税费。

  澳门地区的职业税严格按照“职业税章程”的政策规定进行课征,章程规定纳税人可课税的收益经当地税务部门核定后,将自动在其个人记录卡下核算税款,然后自动减除章程中所规定的已扣缴的款项后,若还有差额存在的,则会继续自动完成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