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借款会计分录如下:
1、取得长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2、期末计提长期借款的利息:
借:管理费用(筹建期间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利息)
在建工程(资本化的利息)
财务费用(费用化的利息)
贷:应付利息(到期还本,按期付息的长期借款利息)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利息)
3、分期支付长期借款利息: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4、归还长期借款的本金和利息:
借:长期借款——本金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
长期借款属于负债类科目,贷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减少。具体应按照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分别“本金”、“溢折价”、“交易费用”等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