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借款会计分录如下:

  1、取得长期借款: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2、期末计提长期借款的利息:

  借:管理费用(筹建期间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利息)

    在建工程(资本化的利息)

    财务费用(费用化的利息)

    贷:应付利息(到期还本,按期付息的长期借款利息)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长期借款利息)

  3、分期支付长期借款利息: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4、归还长期借款的本金和利息:

  借:长期借款——本金

    长期借款——应计利息

    贷:银行存款

  长期借款属于负债类科目,贷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减少。具体应按照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分别“本金”、“溢折价”、“交易费用”等进行明细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