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免考科目是免考《会计》、《财务成本管理》、《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审计》、《经济法》、《税法》中的其中一门。根据规定,考生符合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这一条件的,可以申请免予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按照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的,符合豁免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部分科目考试。需要注意的是,注册会计师免考科目一经确定,长期有效,考生不得随意更换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