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提折旧是公司财务处理时,预先计入某些已经发生、但是未实际支付的折旧费用。计提折旧时需要区分会计期间和折旧期间,这两者所指的期间不一定相同。
计提折旧的方法和公式如下:
年限平均法(直线法):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原价×(1-预计净残值/原价)÷预计使用年限=原价×年折旧率。
工作量法: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
双倍余额递减法:公式:年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不考虑净残值)×2/预计使用年限。
年数总和法: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