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购买权又称先买权,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出卖人出卖标的物于第三人时,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力。

  我国《民法典》第726条规定了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即如果房屋的所有权人想要将房屋卖掉,则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但是,相较于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也有所限制。那便是,如果房屋所有权人将自己的房屋出售给近亲属,或者是房屋的按份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那么房屋的承租人,就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