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初级经济师考试科目是《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湖南初级经济师考试两门科目都是考客观题,每门科目的总分是140分,及格分数是84分,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

  湖南初级经济师考试两门科目分别是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科目下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以上学历的考生可以报考湖南初级经济师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