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项目的税费计算公式为:

  1、直接法的计算公式:当期预交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50%×企业所得税税率;

  2、间接法的计算公式:当期预交企业所得税=(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50%×企业所得税税率。

  目前我国国内针对纳税人从事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种植项目的收入,或从事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项目的收入适用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