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准备金制度是指期货交易所从自己收取的会员交易手续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确保交易所担保履约的备付金的制度。风险准备金制度的建立,有利于维护期货市场正常运转。

  风险准备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两部分,即交易所按向会员收取交易手续费收入(含向会员优惠减收部分)20%的比例,从管理费用中提取,以及符合国家财政政策规定的其他收入。

  风险准备金必须单独核算,专户存储,除用于弥补风险损失外,不能挪作他用。风险准备金的动用应遵循事先规定的法定程序,经交易所理事会批准,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按规定的用途和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