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考试科目为《高级经济实务》,考试要求如下: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高级经济师考试下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10个专业类别,设置《高级经济实务》一门考试科目,不同专业类别的考试科目内容不一,考生可练习历年试题提高备考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