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只能免考一次,且只能免考一门。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考注册会计师考试的专业阶段1个专长科目考试。

  符合免试科目资格后,免试申请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件、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批准文件等相关资料,至报考所在的地方考办进行审核。需注意,免考申请人提交的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应确保其真实性。地方考办将认真审核免试申请人提交的免试科目,不符合的应当给予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