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没有限制免考次数。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管理办法》规定,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应考人员,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按互惠原则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达成相互豁免部分考试科目协议范围内的人员,可以免予部分科目考试。

  符合注册会计师考试职称免考条件的,应当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科目免试申请表》,并提供身份证件、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批准文件等相关资料,报地方考办审核。审核通过后免试生效,免试生效年度为免试申请人提交申请的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