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人力资源考1门,只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主要测查应试人员是否具有从事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实务的综合能力素质。要求应试人员理解组织行为学和劳动经济学等相关理论,掌握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原理、方法、技术、规范(规定),具备开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工作的组织、督导和研究的综合能力。

  高级经济师考试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