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中级经济师考试及格分数是84分,高级经济师考试及格分数是60分。经济师考试设有三个级别,每个级别的及格分数均为试卷总分的60%。初级、中级经济师考试的试卷满分是140分,高级经济师考试的试卷总分是100分。
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科目和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均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初级、中级经济师考试的考试科目为《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和实务》,高级经济师考试的科目是《高级经济实务》一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