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捐赠支出账务处理如下:

  货币资产捐赠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等

  非货币资产捐赠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法规还将实物捐赠明确为视同销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