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对外捐赠货币资金时: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科目)
2、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时: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对外捐赠货币资金,或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时,应当通过“营业外支出”相关二级科目以及“银行存款”科目或“库存商品”等科目核算。其中,“营业外支出”科目主要用于核算企业发生的各项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公益性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盘亏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