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财务处理方法如下:
1、审核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
2、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按时间顺序填制记账凭证,月底将同类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记账凭证。
3、复核记账凭证。
4、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入账,如日记账、总账等。
5、编制会计报表。根据总账、明细账科目余额计算填列,记录在登记簿。
6、纳税申报。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需注意,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般财务处理方法如下:
1、审核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
2、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按时间顺序填制记账凭证,月底将同类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记账凭证。
3、复核记账凭证。
4、根据记账凭证登记入账,如日记账、总账等。
5、编制会计报表。根据总账、明细账科目余额计算填列,记录在登记簿。
6、纳税申报。按照税法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事项书面报告。需注意,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