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疫情下承租人发生普通的承租业务并取得对应的发票时:

  借:管理费用——租赁费(根据费用所属部门计入相关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疫情下承租人发生融资租赁业务时:

  借:使用权资产

    租赁负债——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

      银行存款(相关交易费用)

  疫情下承租人发生普通的承租业务或发生融资租赁业务时,可以通过“管理费用”科目或“使用权资产”等科目处理。其中“管理费用”科目用于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支出;“使用权资产”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