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若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为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主要的方式包括:以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减少债务本金、降低利率、免去应付未付利息等。不属于债务重组的情况有:债务人发行的可转换债券按正常条件转为其股权(原因是没有改变条件);债务人破产清算时发生的债务重组(按清算会计处理);债务人改组(权利与义务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债务人借新债偿还旧债(借新债与偿旧债实际上是两个过程,旧债偿还的条件并未发生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