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免税指国家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纳税人所提供的一项税收免征优惠。我国增值税的课征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进行管理,《条例》要求,包括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等都免征增值税。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