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劳配劳务的,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符合免税条件的,可以免征增值税,那么增值税免税范围是什么?

增值税

  增值税免税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增值税直接减免怎么做账?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有关规定,对于当期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损益类相关科目。

  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规定:

  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一般纳税人直接减免增值税会计分录:

  1、可以直接全额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价税合计)

  2、也可以先计提销项税额,然后确认减免、结转损益: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者其他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