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需要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别承担的各项费用。待摊费用具体包括低值易耗品摊销、排污费、技术转让费、广告费、一次性支出数额较大的财产保险费等等。此外,待摊费用也指“待摊费用”会计科目。

  待摊费用的概念基础是权责发生制。若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开办费以及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则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待摊费用科目原本属于流动资产要素,但在《企业会计准则》的最新修订中,已取消待摊费用科目。因为资产的特征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但是待摊费用预期不能给企业带来任何经济利益,因而在新准则的会计账务处理中删除了该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