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孙于2021年10月2日在某公共场合丢失了自己的金手镯,被工作人员小陈拾得。10月20日,小王以8 000元的价格从小陈手中购得该金手镯。10月25日,小孙发现并有证据证明小王戴的金手镯就是自己丢失的金手镯。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解析】本题考查遗失物善意取得的特别规定。遗失物善意取得,除了须满足有关善意取得的一般构成要件外,还应具备一个特别要件,即权利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两年内未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因此小王并未取得该金手镯的所有权,选项A错误。当转让人将所拾得的遗失物转让给善意第三人时,真权利人拥有选择权,或者放弃遗失物所有权向转让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两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本题中,小孙最迟应在2023年10月25日前请求小王返还金手镯,故选项D正确;如果小孙依法请求小王返还,小王并不能取得戒指的所有权,故选项B正确;2021年10月25日,小孙并未表示放弃遗失物所有权,故小孙仍为金手镯的所有权人,选项C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