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自2020年2月1日开始自行研发某项专利技术,共发生研究阶段支出300万,开发阶段支出500万,其中开发阶段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100万,至2020年7月1日专利技术达到预定用途,甲公司预计该资产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税法的预计使用年限为8年,会计和税法确定的预计净残值为0,均按直线法摊销计入到当期管理费用,该公司2020年利润总额为2 0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除上述事项外会计和税法认定一致。假设税法上规定此项技术可以加计75%扣除(包括费用化和后续摊销)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各题。
2020年12月31日该无形资产形成的递延所得税为( ),2020年的应交所得税为( )万元。
本题属于暂1,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研发期间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400
——资本化支出 400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 800
2020年7月1日
借:无形资产 400
贷: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400
借:管理费用 400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400
2020年所得税会计分录为:
借:所得税费用 424.06=(2000-400×75%+400/5×1/2-700/8×1/2)×25%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42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