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公布的《关于开展2022年度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吉林省2022年初级会计继续教育学习开始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5日。
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吉林会计继续教育:
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包括初、中、高级)的人员;
2、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在吉林省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会计人员应当于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12月31日,完成吉林省会计继续教育报名。
报名流程:
1、进入报名网址“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http://cztkj.jl.gov.cn);
2、在首页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功能模块,按人员类别点击“继续教育报名”按钮进行报名学习。
注:具体操作可参考继续教育报名界面的《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操作指南》。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时,应当完成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的学习,内容包括会计、财政、金融、审计、税收以及大数据、数字经济、业财融合等方面的课程。
吉林省取得初级会计证书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证书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方式为网络教育和视同完成教育两种方式。
1、网络教育
会计人员可在以下六家网络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学习:
北京东奥时代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东奥会计在线)
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正保会计网校)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培训中心
上海国家会计学院
上海高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东北财经大学(副高、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
操作步骤:
(1)会计人员在“学习方式”中选择“网络教育”,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上述任意一家培训机构进行报名、缴费、选课及学习。
(2)选定课程后,会计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习(2022年4月18日至2023年1月15日),不得随意中断或改选,否则无法记录改选课程之前所学的学时和学分。
(3)修满学分后提交《吉林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机构服务评价》,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
2、视同完成教育
选择“视同完成教育”方式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应符合《吉林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规定的视同完成继续教育形式,具体如下图所示:
操作步骤:
(1)在“学习方式”中选择“视同完成教育”;
(2)上传相关材料,经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视同完成当年继续教育。
2022年吉林会计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要求每年累计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90学分,当年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60学分。
1、网络教育:按1学时等于3学分(1学时等于60分钟)计算,即要求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每年累计学时不得少于30学时(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不得少于20学时(60学分);
2、视同完成教育:经审核合格的,则按当年累计取得90学分计算。
2022年吉林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收费标准为45元/人/年。
值得会计人员注意的是:具有副高、正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其收费标准为180元/人/年。
1、自2022年开始,会计人员必须在缴费当年完成继续教育学习;
2、补报补学以前年度继续教育或以前年度已缴费但未完成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必须在规定学习时间内完成所报年度的学习,注意逾期将不予补学;
3、无故不参加或未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晋升职务(职称)、先进会计工作者及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