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属于流动资产。根据会计准则,这类资产原归类为非流动资产(如长期应收款、持有至到期投资等),但因合同约定或预计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变现或收回,需重分类至流动资产单独列示。例如,某光伏企业2025年末持有3年期设备分期款800万元,其中300万元将于2026年收回,该笔款项需转入流动资产中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项目。这一分类是《初级会计实务》资产负债表编制的核心考点,初级会计考生需掌握其判定逻辑。
本质特征:时间性与转化性的双重属性
1.时间性:严格的“365天临界点”
判定标准:以资产负债表日(如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未来365天内到期或可收回的非流动资产部分需重分类。
临界案例:
2026年12月30日到期的分期款(距2025年末364天)→需重分类;
2026年12月31日到期的债券(距2025年末365天)→不重分类(超1天)。
例外排除: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折旧/摊销性资产,即使剩余年限不足1年,仍保留在原科目,不转入本项目。
2.转化性:从长期到短期的动态切换
非流动→流动的转化逻辑:
资产性质未变,但因到期时间临近,流动性提升(如5年期国债到期前1年的本金部分);
与持有待售资产的区别:转化不依赖企业主动出售意图,仅因时间流逝自然触发(如分期收款按合同逐期收回)。
3.契约性:依赖合同条款约束
合同主导到期日与金额:
长期应收款需依据销售合同收款计划(如某医药公司3年期设备分期款,最后1年应收500万元);
若合同未明确日期(如“验收后付款”),需合理估计到期时间。
具体类型:三类典型资产的重分类范围
1.长期应收款到期部分
场景:分期收款销售商品、融资租赁形成的应收款项,剩余收款期≤1年。
案例:某建筑公司工程质保金400万元约定2026年6月退回,2025年末需重分类至流动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临期本金
场景:债券投资中1年内到期的本金部分(如某企业持有5年期国债,2026年到期200万元)。
关键点:未到期利息仍计入“应收利息”(流动资产),不纳入本项目。
3.其他特殊类型
长期股权投资:仅当计划1年内出售时重分类(如集团计划2025年剥离子公司股权);
租赁收款额:出租方的长期应收租金剩余收款期≤1年(如厂房租赁2025年应收租金1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