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发布的《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2022年安徽省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逾期将需要重新报名缴费,原学习课时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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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会计继续教育对象和学分要求

  1、会计继续教育对象:徽省行政区域内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2、学分要求: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分,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分,取得并在省财政厅会计管理服务平台登记不少于90学分的,即为完成本年度会计专业技术继续教育。

  需要注意的是,安徽省会计继续教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

  安徽省会计继续教育内容

  安徽省会计继续教育内容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具体如下:

  1、公需科目:包含数字技术与安徽数字经济发展;学习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科技创新驱动引领安徽“三地一区”高质量发展;弘扬时代精神,凝聚前行力量;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科技创新引领高质量发展;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等专题,学员可任选专题学习。

  2、专业科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会计法律法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会计准则制度、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等相关专业知识;最新出台的财税改革政策制度及会计准则制度,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财政部《会计改革与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以及会计行业人才发展、会计信息化发展子规划等。

  安徽省会计继续教育形式

  安徽省会计继续教育形式主要有:

  1、网络继续教育:学员可登陆安徽省财政厅网站,打开“会计管理”网页,登录“会计管理服务平台”(http://39.145.0.238:8801/web/#/home),点击“网络教育学习”,按照《网络继续教育须知》,进行2022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习。

  公需科目学习也可选择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平台”进行报名学习。

  2、面授培训机构继续教育:各市财政局会在门户网站上统一公告所属地通过审核的面授培训机构名单。

  3、视同参加继续教育等形式:学员参加《实施办法》规定的会计类学历(学位)教育、研究课题、发表论文等,或参加并完成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公需课学习,在本年度登录“会计管理服务平台”,在“视同教育登记”中,按照《视同继续教育登记办理须知》,上传继续教育相关材料,申请办理视同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形式的继续教育学分可以累加计算。

  安徽省会计继续教育注意事项

  2022年未完成以往年度继续教育的学员,仍按照当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参加网络继续教育进行补学,其中,以往年度的公需课将按照2022年度专题要求进行课程设置。2023年1月1日以后,只能对上一年度的网络继续教育进行补学,需补齐2018年度至2021年度学分的学员,建议尽快通过网络继续教育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