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发布的《关于明确2022年度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习事项的通知》,广东2022年初级会计继续教育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
会计人员应完成不少于90学分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
1、公需科目学分不少于30学分;
2、专业科目学分不少于60学分。
值得会计人员注意的是,2022年公需科目及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将于2023年4月30日确认截止,会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继续教育学习,过期将不办理补学补登。
会计人员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以下简称服务平台)进行继续教育学习之前,应完成信息采集。
完成信息采集后,会计人员应按以下方式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的相关操作:
1、公需科目学习
学习形式:远程在线学习。
在线继续教育学习的操作步骤如下:
(1)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登录网址:https://kj.czt.gd.gov.cn);
(2)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公需课”进行在线学习,完成相关课程学习并进行考试后方可获得公需课学分。
2、专业科目学习
学习形式:参加培训、发表论文、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多方式。
完成专业科目的继续教育学习,可通过以下途径:
(1)参加远程在线学习
操作步骤:
①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
②点击“继续教育—学习资源—专业课”选择远程培训机构完成年度专业课培训。
学习时间:不少于24小时
(2)面授方式
由省属单位自行选择符合资质的面授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并由单位自行录入本单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记录。
学习时间:不少于3天
(3)学分折抵,在线提交材料
申请学分折抵的方式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①登录“服务平台—业务办理—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模块;
②点击“继续教育—折算学分申请”选择相应的申请学分事项进行申请。
广东会计继续教育专业科科目的学习内容包括《会计法》《会计人员管理办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会计职业道德课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及相关内容;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应用指南相关内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相关内容;会计信息化相关内容;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相关内容;管理会计相关内容;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相关内容;可拓展商业语言及企业会计准则通用分类标准基础知识以及各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内容。
会计人员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选择学习相关内容。
根据通知内容,广东省初级会计考生在校期间取得初级会计证书的,在校学习期间无需进行继续教育,毕业当年可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确认毕业当年继续教育学分。
广东会计人员在进行继续教育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会计人员应当按照单位(居住)所在地财政部门政策要求,于2023年4月30日前完成继续教育;
2、深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及学分登记政策,由深圳市财政局另行规定;
3、会计人员以学分折抵方式进行继续教育时,相关材料仅需在线提交电子版,无需另行提交纸质材料。
注:上述内容仅供考生参考,具体请以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发布的最新考试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