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一:GD酒店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餐饮住宿等服务。2020年10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酒店餐饮部和客房部提供餐饮住宿服务,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636000元,为答谢长期合作伙伴乙公司,GD酒店为乙公司员工提供一次免费晚宴,同类晚宴的平均含增值税价格为2650元。
(2)酒店美容部提供美容美发服务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28620元。
(3)酒店停车场提供车辆停放服务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0560元。
(4)酒店建筑物广告位出租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85600元。
(5)酒店商品部销售商品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85600元,另收取包装费1160元。
(6)购进客房用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9120元,向农户购进自产农产品用于餐饮服务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买价29700元;购进用于销售的各类商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6080元。
(7)上期留抵税额3200元 已知:生活服务增值税税率为6%,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3%,农产品扣除率为9%,取得的扣税凭证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GD酒店提供酒店餐饮部和客房部提供餐饮住宿服务取得的销项税额为多少( )。
A: 636000/(1+13%)×13%=73168.14元
B: (636000+2650)/(1+6%)×6%=36150元
C: 636000/(1+6%)×6%=36000元
D: 636000×6%=381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