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GD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
2018年1-11月损益类科目如下表所示:
损益类科目发生额汇总表   金额单位:万元

名称借方名称贷方
主营业务成本1350主营业务收入1500
税金及附加125其他业务收入500
管理费用200投资收益30
销售费用100营业外收入65
财务费用20
合计1795合计2095

2018年12月GD公司发生有关业务资料如下:

(1)6日,向A公司销售甲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4万元,为A公司代垫运杂费2万元,全部款项已办妥托收手续。该批商品成本为100万元,商品已经发出。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2.根据资料(1),下列各项中,关于GD公司向A公司销售甲商品的会计处理不正确的是(  )。

A: 确认应收账款176万元

B: 结转商品销售成本100万元

C: 确认其他应收款2万元

D: 确认主营业务收入152万元

不定项选择题
有疑问?求助专家解答吧。
添加老师咨询
下载会计APP
答案解析

【解析】资料(1)分录如下:
  借:应收账款                  174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4
  借:应收账款                    2
  贷:银行存款                    2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
  贷:库存商品                   100
  销货行为代垫的运杂费计入应收账款,所以应确认应收账款的金额=150+24+2=176(万元),选项A正确,选项C错误;结转的销货成本为100万元,选项B正确;确认主营业务收入150万元,选项D错误。
 

答案选 CD
相关题目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