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为境内居民企业,2018年发生如下生产经营业务: (1)取得销售收入1200万元,与之相配比的销售成本为200万元,利润总额700万元。 (2)接受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赠送的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5万元。 (3)管理费用3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15万元)、销售费用70万元(其中含广告费25万元、业务宣传费10万元)。 (4)全年发生财务费用20万元,其中含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6万元(借款金额100万元,借款年利率6%,借款期限一年),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14万元(借款金额200万元,借款年利率7%,借款期限一年)。 (5)已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全年实际发生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80万元、职工福利费1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8万元、拨缴工会经费6万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3、该企业当年准予扣除的财务费用为( )万元。
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准予据实扣除;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允许税前扣除的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200×6%=12(万元),允许税前扣除的财务费用=6+12=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