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小汽车的制造和销售业务。2014年7月有关业务如下: (1)销售1辆定制小汽车取得含增值税价款234000元,另收取手续费35100元。 (2)将20辆小汽车对外投资,小汽车生产成本10万元/辆,甲企业同类小汽车不含增值税最高销售价格16万元/辆、平均销售价格15万元/辆、最低销售价格14万元/辆。 (3)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给4S店一批小汽车,当月5日签订合同,当月10日收到预收款,当月15日发出小汽车,当月20日开具发票。 (4)生产中轻型商用客车500辆,其中480辆用于销售、10辆用于广告、8辆用于企业管理部门、2辆用于赞助。 已知:小汽车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5%。 要求: 3.甲企业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小汽车,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 )。

A: 7月5日

B: 7月10日

C: 7月15日

D: 7月20日税

不定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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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解析: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答案选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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