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主要从事高档化妆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2018年12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自产W型高档化妆品一批,取得不含増值税销售額203万元,另收取包装费1.16万元。
(2)当月赠送自产的Y型高档化妆品一批,该批化妆品成本8.5万元,甲企业同类化妆品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的不含増值税金额为17万元。
(3)当月将闲置房产出租,合同约定每月含增值税租金3.15万元,本月一次性收取一年的租金37.8万元。
(4)购进生产用设备一台,取得増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6万元;购进健身器材一批,用于职工福利,取得増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0.32万元;支付企业招待客户餐饮费用,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税额0.3万元;支付员工出差住宿费用,取得増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0.6万元.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6%,消费税税率为15%;出租不动产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增值税征收率为5%:取得的扣税凭证已通过税务机关认证并在当月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计算甲企业当月销售自产W型高档化妆品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算式中,正确的是()。
A: 203÷(1+16%)×15%-26.25(万元)
B: (203-1.16)÷(1+16%)×15%=26.4(万元)
C: [203+1.16÷(1+16%)]×15%=30.6(万元)
D: 203×159%=30.45(万元)